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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第十二批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布!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依据《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内蒙古阿蒙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第十二批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时,根据对111家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结果,决定保留东方希望包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92家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包头市沃德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监测不合格,取消市级龙头企业资格。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龙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各龙头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继续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组织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密切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我市现代农牧业建设和农牧民就业增收。

 

 

 

2020年12月14日